實驗室氣瓶使用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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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實驗室氣瓶使用原則

    2020-7-23 13:42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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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1)高壓氣瓶必須分類分處保管,直立放置時要固定穩妥;氣瓶要遠離熱源,避免曝曬和強烈振動;一般實驗室內存放氣瓶量不得超過兩瓶。
    a.在鋼瓶肩部,用鋼印打出下述標記
    製造廠 製造日期 氣瓶型號 工作壓力 氣壓試驗壓力
    氣壓試驗日期及下次送驗日期 氣體容積 氣瓶重量
     b.為了避免各種鋼瓶使用時發生混淆,常將鋼瓶上漆上不同顏色,寫明瓶內氣體名稱。
    (2)高壓氣瓶上選用的減壓器要分類專用,安裝時螺扣要旋緊,防止泄漏;開、關減壓器和開關閥時,動作必須緩慢;使用時應先旋動開關閥,後開減壓器;用完,先關閉開關閥,放盡餘氣後,再關減壓器。切不可隻關減壓器,不關開關閥。
    (3)使用高壓氣瓶時,操作人員應站在與氣瓶接口處垂直的位置上。操作時嚴禁敲打撞擊,並經常檢查有無漏氣,應注意壓力表讀數。
    (4)氧氣瓶或氫氣瓶等,應配備專用工具,並嚴禁與油類接觸。操作人員不能穿戴沾有各種油脂或易感應產生靜電的服裝手套操作,以免引起燃燒或爆炸。
    (5)可燃性氣體和助燃氣體氣瓶,與明火的距離應大於十米(確難達到時,可采取隔離等措施)。
    (6)用後的氣瓶,應按規定留0.05MPa以上的殘餘壓力。可燃性氣體應剩餘0.2MPa~0.3MPa,以防重新充氣時發生危險,不可用完用盡。
    (7)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查。充裝一般氣體的氣瓶三年檢驗一次;如在使用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嚴重損傷的,應提前進行檢驗。
     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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