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探測器經一次安裝、調試後,不應再隨意調整或改變接線,應按規定處置。
3、國標《GB15322.2-2003》相關(guan) 文件規定,氣體(ti) 探測器是每半年一次標校檢定(建議),但如果探頭沒壞,沒有出現質量異常現象的話,可以一年校準一次。
標準氣體(ti) 標定:應用配件中的標校器罩套在傳(chuan) 感器上,向探頭通入標有一定濃度的可燃性氣體(ti) (異丁烷或甲烷),探頭的顯示值應逐漸增大,當值穩定後,使探頭的顯示值為(wei) 通入的標準可燃氣體(ti) 的濃度,調整好後,待顯示穩定,則標定完成。